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浙江人做好准备,接下来的气温直冲20℃!******url:https://m.gmw.cn/2023-01/07/content_1303246922.htm,id:1303246922
转自:浙江天气
民谚道:“小寒时处二三九,天寒地冻冷到抖”,不过,由于冷空气乏力,今年小寒节气的开篇,暖得不像是数九寒天,反倒带大家提前感受春天。
未来七天浙江省走起“先晴后雨”的天气路线,气温较常年同期异常偏暖。
12日前,好天气连续登场,其中8-9日浙江省大部地区最高气温升至18~21℃。
一说到暖,大家可能又要关心是否会破纪录?
以丽水、杭州为例,1月上旬最高气温纪录分别是27.8℃(出现在2020年1月7日)和24.5℃(出现在2020年1月6日)。虽然这次升温都是朝着20℃冲刺,较常年同期显著偏高,但要破历史同期纪录还差些火候~
另外,阳光也有期限,大家且晒且珍惜,12-13日受暖湿气流影响,全省就要转入阴雨频道。
春运期间(1月7日~2月15日)
气候趋势预测
今天开启一年一度的春运大戏。今年春运正值一年中气温最低的时节,在三重拉尼娜和全球变暖的不同影响效果下,我省的天气气候较复杂。预计今年春运期间,我省气温正常略偏高,降水略偏少或偏少,冷空气势力总体偏弱,具体预测如下:
平均气温正常略偏高
预计春运期间平均气温全省各地正常略偏高,浙中的北部和浙北地区4~7℃,浙中的南部和浙南地区7~10℃。极端最低气温浙中北山区和浙南北部山区-5~-12℃,浙北平原和海岛、浙中南沿海、金衢盆地1~-6℃,其它地区-3~-9℃。低温日数较常年偏少,浙北大部9~15天,浙南大部和浙东沿海0~6天,其他地区6~9天。
降水量略偏少或偏少
预计春运期间降水量各地较常年略偏少或偏少,浙中北大部偏少2成以内,浙南大部偏少2成以上。降水量浙西北大部70~130毫米,其它地区50~100毫米。雨雪日数较常年偏少,浙南南部、浙中西部9~14天,其它地区7~12天。发生全省大范围持续性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可能性较低,但阶段性雨雪冰冻天气仍有可能发生。
冷空气势力总体偏弱
预计春运期间冷空气势力总体偏弱,但不排除强冷空气和寒潮影响我省的可能性。主要有4次冷空气影响我省,影响时段和强度初步预测为:1月11~13日(中等)、1月18~20日(中等)、1月29日~2月1日(弱)、2月5~8日(中等)。预计1月上旬后期气温将发生转折,由入冬以来的偏低转为偏高,直至春运结束全省各地气温以正常略偏高为主。
春运温馨提示
1、需重视强冷空气和寒潮的不利影响。预计春运期间冷空气势力总体偏弱,但不排除强冷空气和寒潮影响我省的可能性,需注意防范剧烈气温变动对春运交通和人体健康的不利影响。沿海地区需特别关注大风对海上交通运输的不利影响,有关部门应及早做好防范措施。
2、需防范阶段性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不利影响。今年春运恰逢一年中气温最低时期,加上拉尼娜的“制冷”作用,可能出现极端低温天气。尽管发生全省大范围持续性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可能性较低,但仍需防范阶段性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对春运交通和生产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
3、需关注雾霾对健康和交通的不利影响。预计春运期间降水偏少,不利于大气污染物的冲刷,且冷空气间歇期气温回暖速度较快,可能出现阶段性雾霾天气,需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及其对春运交通和人体健康的不利影响。